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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拟放宽农用无人机施药政策:获准航空施药的农药产品可直接用于无人机

发布时间:2026-03-20 来源:世界农化网 浏览次数:19

世界农化网 2026-03-20 19

2026年2月23日,加拿大卫生部有害生物管理局(PMRA)发布了一份拟议监管政策(PRO2026-01),提议允许将目前已注册用于常规航空施药的农药产品,直接通过遥控飞机系统(RPAS,俗称无人机)进行喷洒。此举旨在减轻监管负担,让农业生产者能够更快速地利用无人机技术在作物保护方面的优势。


该提案已展开为期30天的公众咨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25日。


政策背景与依据


过去,由于缺乏无人机施药相关的特定数据和对其潜在风险的了解,加拿大仅允许标签上明确标注可使用无人机的产品进行作业。随着国内外合作的深入,PMRA现已获取并评估了关于无人机施药在膳食暴露(农产品残留)和环境风险(喷雾漂移)方面的新科学数据。


研究显示:





基于以上依据,PMRA认为,对于已获准常规航空施药的农药产品,其现有标签上的使用说明足以解决无人机施药带来的潜在健康和环境风险。


新政策核心内容


根据提案,一旦政策实施,符合以下条件的产品将可使用无人机进行施药:


产品标签必须已允许航空施药:即标签上必须有明确的航空施药说明,且未禁止航空施药。若标签上写明″禁止航空施药″或未包含航空施药说明,则同样禁止使用无人机。


必须完全遵守现有标签:使用无人机施药时,必须严格遵守原标签上针对航空施药的所有规定,不得改变施药量、喷雾量、雾滴大小、喷雾缓冲带或其他任何使用条件。


关键的职业安全与操作要求


PMRA特别强调了无人机操作中的职业安全与培训要求,并明确了个人防护装备(PPE)的使用规范:


强制培训与认证:所有无人机操作者(包括自有土地施药的农民和商业施药服务商)必须在加拿大交通部注册其无人机,并持有与无人机重量级别相匹配的有效飞行员证书。


角色分离:负责混配和装载农药的人员,必须与无人机操作员分开,以防交叉污染。


个人防护装备要求细化:





例外情况与限制用途


登记持有人可″选择退出″:如果农药产品的登记持有人不希望其产品被用于无人机施药,可向PMRA提交通知,在标签上增加″禁止通过遥控飞机系统(RPAS)施药″的声明。


特定区域限制:在森林、林地进行施药,以及在居民区和水域进行航空施药属于″限制性用途″。即使标签允许航空施药,操作者也必须获得所在省或地区的许可,方可使用无人机在这些区域作业。


展望


PMRA表示,将继续与无人机技术专家、制造商和用户合作,制定最佳操作规范,并通过其持续监督和事件报告计划,监测与无人机施药相关的职业风险。该机构最终将根据此次公众咨询收到的意见,确定并发布正式的科学政策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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