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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制定与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4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作者:残留审评处 浏览次数:120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2026-03-24 12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要求,帮助行业准确理解新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6),经研究,我所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全国农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定于4月中旬在山西省举办2026年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制定与宣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内容

(一)最新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专家解读与宣贯;

(二)农药领域国家和行业标准新进展、新要求;

(三)国际农药残留标准制定评审原则及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CCPR)议题进展;

(四)我国农药残留膳食风险评估与应用;

(五)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制定案例分享;

(六)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应用经验交流。

 二、参加人员

农药研发、农药及农产品生产、试验检测、管理等单位从事农药残留相关工作的人员,残留标准制定单位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培训班自愿报名参加。

三、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4月15日报到,4月16-17日培训,培训时间两天,18日离开。

 (二)地点:山西省大同市王府至尊酒店(山西省大同市魏都大道452号,电话0352-5207777)。

四、其他事项

(一)培训费用。2200元/人,包含培训费、资料费、餐费等,汇款时请务必注明“残留培训”。培训班统一安排用餐和住宿预定,住宿、交通费用自理,不安排接送站。

收款单位: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朝阳路北支行

银行账号:110401 0104 0003 558

(二)报名方式。参加人员于4月12日前通过在线文档(打开网址:https://www.kdocs.cn/l/ci7x80wfRGuE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缴费成功后,请扫描报名表中的另一二维码加入培训班微信群。

(三)培训班现场不安排报名、缴费及问题收集。

(四)培训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得安排与培训内容无关的事项,严禁外出参加各种聚会、邀请、拜访等活动,不得饮酒。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残留审评处

联系人:梁慧芯、贾蕙榕;

电话:010-59194081、010-59194685;

电子邮箱:icamaclc2022@163.com;

2. 山西农业大学(山西省农科院)山西功能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联系人:丁超;

电话:18003512857;

3. 大同王府至尊酒店

联系人:辛慧军;

电话:15835216260。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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